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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二批)

发布时间: 2023-10-03 03:59:07 来源:行业资讯

  根据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省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二批向社会公开。本次公开信访件及边督边改办理情况共计13件,其中属实12件,不属实1件。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二批)

  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高家洼村村北,有一家球磨机选矿厂,原料矿石钢渣,黑铁粉堆满院落,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该土地没有规划和环保手续,要求取缔。

  6月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反映位置位于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高家洼村村北200米,系耿某某在此建设的选矿项目。所处土地地类为采矿用地(属建设用地),无规划、环评、立项等手续。现场检查期间,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1台球磨机和1台破碎机(损坏),院内储存有矿石约3500吨和铁精粉约2500 吨,未覆盖,易产生扬尘。

  莱芜区政府责成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企业立马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院内存储物料全部覆盖。当日,物料已全部覆盖完毕。

  3.企业确定没办法完善环评手续,决定6月18日前自行关停,并确保完成设备和原料清理。

  山东创时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天桥桑梓店镇鑫茂齐鲁科技城106号楼,该公司制作软胶囊产品,在生产软胶囊过程中,因为大量使用明胶和豆油,所用容器、管道、生产设备等在清洗过程中普通洗涤剂达不到清理洗涤效果,需要大量使用高浓度火碱,并且高浓度火碱不经任何处理随清洗的水,直接排入下水道。大量高浓度火碱、明胶、豆油不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对环境能够造成的污染。

  6月10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企业主要生产保健食品,车间内的设备每次使用后均使用热水清理洗涤设施,再用酒精做消毒。设备冲洗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与环评要求一致。

  2.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使用氢氧化钠等碱类试剂对设备做清洗情况。该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为执法人员进行演示,证明利用热水可以清理洗涤干净设备。执法人员随机调阅了该公司2020年两个月的财务账单,未发现有购买火碱的票据。

  3.该公司向执法人员出具了2019年6月14日购买氢氧化钠及氢氧化钾药剂的票据(分别购买2000克),所购试剂大多数都用在实验室分析,这批试剂一直使用至今。实验室废水均按危废管理要求存放在危废间内。

  4.该企业来提供的2021年5月31日检验测试报告(报告编号:JH20211614)显示,外排废水符合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了现场取样本检验测试,pH值符合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标准。

  5.鑫茂齐鲁科技城的所有污水,进入污水管道后,进入天桥新材料产业园清正污水处理厂做处理,达标后外排。

  莱芜区泰钢南门汇益造纸厂,离居民小区一步之遥,噪音扰民,污水不作处理直排,该厂以生产卫生纸的幌子来生产高污染的火烧纸,污染环境。

  6月1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对所反映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七批访受〔2021〕JX0030号、第十七批访受〔2021〕JD2363号、第十九批访受〔2021〕JD2670号、第二十一批访受〔2021〕JD2945号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1.反映的“汇益造纸厂”名称为莱芜市汇益纸品厂,位于莱芜区新甫路19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CY9P45F,营业范围餐巾纸、卫生纸及其他纸制品来料加工等,原莱芜市莱城区环境保护局于2003年2月28日对其环境影响登记表予以审批,同年3月26日由原莱芜市莱城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内容:纸机2台、2吨锅炉1台,基本的产品名称及年产量为卫生纸、餐巾纸1200T/年,生产工艺是废纸-制浆-漂洗-抄纸-成品,所排废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排污许可证书编号:91371200MA3CY9P45F001R,有效期限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止。1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淘汰,改用泰钢公司蒸汽。

  2.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噪声排放。企业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设备运转会产生噪声。

  3.反映的“污水不作处理直排”问题。经核实,原环评备案信息是所排废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登记信息为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经现场核实,企业在制桨、漂洗、抄纸环节产生废水,经两个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排污口及外排迹像。

  4.反映的“该厂以生产卫生纸的幌子来生产高污染的火烧纸”问题。经核实该企业排污许可证登记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中产品的名字是生活用纸,其他产品信息是火纸(两条造纸生产线t/a,工艺:碎纸板-碎浆-制浆-抄造烘干-火纸)。经询问企业,现在主要产品是火纸,项目规模、防治污染措施与环评及验收意见不符。

  莱芜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会同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对生产规模、产污环节、治污措施进行梳理,6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计划落实。

  3.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该企业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以及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排放情况进一步调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济南市钢城区高城小区垃圾车清运时间为每日早4:30分,清运时噪音扰民。垃圾清运公司(金鼎公司)隶属莱钢集团,要求解决。

  6月9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局、金鼎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高城小区位于友谊大街66号,小区共有住户502户,现住1300人,现有垃圾箱10个,物业属于山东御鑫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反映的垃圾清运公司实为金鼎公司,隶属莱钢集团,负责该小区垃圾的清运。

  经查,垃圾清运时间依照金鼎公司的清运时间进行清运,因金鼎公司的垃圾清运站点较多,所以每天一早4点30分左右即开始清运。清运噪音多由清运车辆以及车辆自带的垃圾压缩设备、举升填装设备等产生。

  2.已于6月13日将垃圾箱位置由目前的小区东边出口处,移到西门车库出口处,从而减少噪音大的问题。

  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李官村李官小学东门对面工厂内南车间喷塑喷漆,污染环境气味难闻。

  2021年6月9日,章丘区政府组织龙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信访件反映内容与第18批访受〔2021〕JD2492号基本一致,访受〔2021〕JD2492号已在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1.信访件反映的“李官小学东门对面工厂”为济南市章丘区天斯数控设备厂,位于龙山街道办事处李官村南首,西侧距离李官小学约20米,北侧距离李官村居民区约150米。该公司有南北两个车间,北车间占地850平方米,于2018年从事数控设备、雕刻机、光纤切割机的组装,年组装设备150台。南车间占地600平方米,于2021年5月初新增喷塑项目,喷塑间、烘干室等主体工程已建成,并配套了滤筒-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箱,污染防治设施配套齐全,目前尚未投入生产。南车间喷塑项目建成后塑粉年使用量约3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无需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管理。

  2.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北车间组装工序正常生产;南车间喷塑项目仍在建设阶段,尚未投入生产。现场未发现喷塑迹象,未发现喷漆设备及喷漆痕迹,现场无异味。

  1.龙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该公司建成喷塑生产线后及时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加强环境管理,生产过程中,定期检修和维护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废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偷埋焦油。1、2016年底在孔村太平庄北建新厂,在二车间北边,挖了一条1米半高3米宽的东西沟埋焦油,从西往东埋满一节用土盖死再向东挖沟再埋焦油再用土盖死。2、东西大沟填满焦油,用土盖平,建一高墙,在高墙土里挖坑再埋焦油,2016年底到2019年底两个车间的焦油都埋那里了。3、去年举报过埋焦油一事,但只挖了上层的焦油,草草进行了处理,埋油的沟就在举报的土墙下边。4、当年厂里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请再次核查。

  2021年6月9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孔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位于平阴县炭素工业园,主要从事炭素制品的加工和销售,环评审批和验收、排污许可证手续齐全。该公司法人为宋某,实际控股人为王某水。经调查,2016年该企业迁建至孔村镇太平庄北,在二车间北存在信访件反映的类似沟渠;经现场查看,该部位目前已整平且栽有绿化苗木,已不存在沟渠。

  2.2020年3月2日和3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曾2次接到群众举报该公司存在擅自倾倒废焦油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第一次是淄博吉曜炭化制品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15日租用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经营期间,于2020年1月20日将维修焙烧车间电捕焦油器产生的废焦油擅自倾倒掩埋在焙烧车间北30米处东侧一个10米长、1.5米宽、0.8米深的土坑中,在该土坑中挖掘清理出废焦油和沾染废焦油的土壤约2.06吨;第二次系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清理焙烧车间环保设施喷淋塔和除雾器时清理出的废焦油,擅自倾倒掩埋在焙烧车间北30米处西侧一个10米长、1.5米宽、0.8米深的土坑中,挖掘清理出废焦油和沾染废焦油的土壤1.708吨,立即将两个土坑中挖出的废焦油装入危废桶后转存到危废库。现场发现两个土坑均铺垫了黑色防渗膜,厂区周边无水井,且坑下都是岩石,均未发现土壤污染和水源污染情况。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分别对淄博吉曜炭化制品有限公司和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3.2021年6月2日、6月3日,按照信访件描述的位置进行挖掘,挖至南北32米、东西72米、深1.6米,一直挖到岩石无法进行深挖为止,未发现有废焦油。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土高墙里挖坑埋油问题,对该公司北厂界边缘中部随机选取两个位置进行挖掘,在东部挖出南北长5米,东西长4米,深7米土坑;在西部挖出南北长9米,东西长4米,深5米土坑,在两个土坑内均未发现废焦油。

  4.2018年11月12日9时40分,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老厂区)维修成型车间泄露的导热油炉引发爆燃,造成人员伤亡,原平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对王某某(公司董事长)、宋某(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王某某(动力部长)、尹某某(安全员)四人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违法行为分别处以6.612、2.241、1.8、2万元罚款,并全部履行到位;对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行为处以80万元罚款,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平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孔村镇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按照环境监管要求,加强对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2.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对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3.孔村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该企业网格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济南市经十西路槐荫区张庄办事处桃园小区居民反映,经十西路世购广场北邻一排刘庄自建平房,违章用房出租给数家物流公司,距离居民楼很近,每天从早上4点开始到晚上10点不间断运输货物,佳宇物流、华诺物流最为严重,装卸噪声扰民,且车辆排放的烟气,致使居民楼家中常年无法开窗。每年中高考期间也未间断,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查处。(附照片)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乡水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举报件反映的自建平房为桃园小区南区南侧、世购广场北邻沿街商铺。该商铺为刘庄村于2008年在集体土地建设房屋,对外出租。

  2.目前,该处从事物流行业商户共12家,有工商营业执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其中3家已停止经营,9家正常经营。华诺物流经营时间为凌晨5点左右至19点左右,剩余8家包括佳宇物流经营时间均为早9点左右至19点左右。中高考期间避开中午休息时间,19点之后没有经营。

  3.由于车流量大,运输车辆尾气集中排放,装卸过程中有噪声产生,存在扰民问题。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乡水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张庄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历下区名士北路原为历下区名士豪庭小区的内部规划路,2019年施工与洪山路贯通成为市区公共道路,打通以后,部分原因导致小区一区南门、二区北门拥堵严重,汽车鸣笛造成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生活环境。诉求:1、申请公开名士北路道路施工改造环境影响评价书(表)和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原始签字资料。建议环保部门对该环境影响评价书(表)噪声污染和防治措施进行重新评估。2、建议街道办督促物业优化管理。3、建议交警部门加强管理。设立两处鸣笛抓拍系统,增设视频监控系统,设置禁止鸣笛、违法抓拍警示标志,增设网状线,禁止左转等措施。

  6月10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下区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名士北路道路建设工程是2018年历下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的需打通的瓶颈路之一,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完工通车。

  2.名士北路属于城市支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该路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也不需要征求周边居民意见。

  3.该路段由于车辆进出小区的出入口较少导致早晚高峰时段出现车辆拥堵、汽车鸣笛现象。

  4.名士北路交通标志、标线较为完善,道路两头均设置了禁止鸣笛、禁止停车、礼让斑马线等标志,路口路段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因鸣笛抓拍系统尚不完善,抓拍效果不好,目前全市未推广使用;该路段为双向单车道通行,不符合落实禁止左转措施的条件。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下区大队采取以下措施:

  1.姚家街道办事处督促名士豪庭小区物业已于6月10日新增设一区东南门为车辆出入口,将原有一处车辆出入口变为两处,分流车辆,缓解名士北路交通压力,同时,在工作日早晚高峰增派人员疏导交通,劝导等候车辆到附近停车场停放。

  2.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下区大队加大该路段巡逻管控力度,严查违法行为;7月底前在该路段增设网格线。

  自2021年4月份开始,济南市长清区孝里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长清农发公司,以黄河滩区拆迁复垦名义,在黄花园村正东侧盗采矿石,每天24小时约数百吨的矿石被采挖倒卖,矿坑深数十米,近百亩土地被破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了环境,区相关部门、孝里街道办事处和村里均有人获利。村后的山体也盗挖严重,并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刺鼻难闻。督察组进驻前,孝里街道办事处专门召开会议,暂停了破坏行动,并铺设了防尘网,但是挖掘机等各种设备仍停在原地,希望督查组尽快查处破坏环境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移交办理。(附照片)

  6月10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孝里街道办事处黄花园村村东侧数十米深的矿坑已存在多年,现场无新开采痕迹,该处也不属于黄河滩区迁建拆迁范围,不存在每天24小时被采挖倒卖,近百亩土地被破坏,造成严重破坏环境的问题。

  2.黄河滩区迁建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使复垦后的耕地与周边耕地有效衔接而产生的石方,均通过区政府砂石资源处置平台——长清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统一处置,不存在区相关部门、孝里街道办事处和村里均有人获利的问题。

  3.黄花园村后的山体附近堆存有村民遗弃的白菜叶,因长时间暴晒发酵产生刺鼻气味,未发现有其他生活垃圾和山体盗采严重的问题。

  4.2021年5月5日,因孝里街道办事处黄河滩区迁建工地存在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长清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向孝里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下达了责令停工整改的通知,孝里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随即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停工整改问题。会后,工程全面停工进行整改。

  1.区自然资源局、孝里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和长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巡查和监管,严防借黄河滩区迁建名义进行私采乱挖行为的发生;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规定,防止扬尘产生。

  2.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砂石资源处置有关规定,防止私自倒卖问题发生。

  3.孝里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立即组织专人对山体附近的白菜叶进行清理,并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消除异味对村民的影响。此项工作,已于6月11日11时全部清理完毕。

  里辛街道办事处玥庄村村民反映,玥庄村党支部书记吕某盛将本村水浇地(22.8亩)充填莱钢泰东公司有害物质:钢渣、污泥(固废物)填在此地,将下游吃水井污染,村民多次上告无人管问,现在里辛街道又将这片土地上层挖下几十公分、重新填上土。要求玥庄村支部书记吕某盛把工业固体废物5万吨清理干净。

  5月27日、6月10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反映的吕某盛占用土地问题。经查,涉及地块在里辛街道办事处玥庄村村东,约20亩,其中,韩莱路以北19.8亩、以南1.2亩。2013年,邹某(吕某盛妻)以莱芜市荣盛工贸有限公司钢材经营部法人身份着手办理该处土地的相关手续。2013年5月8日,办理钢材经营项目立项备案(备案号1312025018);2013年5月10日,办理钢材经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3年4月26日,原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钢城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土地预审意见;2013年12月9日,原莱芜市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2014年3月,在等待土地指标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期间,钢材经营项目占用土地353平方米新建办公室8间。为此,原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对邹某未经批准违法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于2015年1月18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0590元(钢开国土资罚字〔2015〕第14号)。2018年10月22日,原莱芜市国土资源对邹某违法占用旱地3389平方米、林地2667平方米下达处罚决定书(莱国土资(钢开)罚字〔2018〕13号),处以罚款155010元,邹某逾期未缴纳罚款。2019年6月19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钢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2月邹某缴纳了全部罚款。2021年5月27日,区自然资源局责令莱芜市荣盛工贸有限公司钢材经营部限6月10日前拆除违法建筑物。6月4日,该公司已自行拆除厕所和行车。同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办公室8间353平方米、仓库1间107平方米予以没收。

  2.反映的有害物质充填问题。涉及的莱钢泰东公司,实为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该公司主要对山钢集团莱芜分公司及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公司在炼钢过程中产生的钢渣做综合处理。该公司的钢铁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于2016年2月19日取得环评审批(钢城环审〔2016〕021901号),2016年11月11日通过验收(钢城环验〔2016〕111101号),2020年10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XB001U)。据了解,钢渣处理产生的尾渣作为建筑材料销售,为一般固态废料,该公司尾渣一般是与第三方签订代购协议,由第三方代为出售。经调阅该公司销售记录,未发现与吕某胜有交易记录。另经多方调查,2006年,原莱芜市钢城区政府修建莱钢大道时,曾将产生的土石方垫在该处;2010年,莱钢棒材厂车间建设时,也曾将产生的石渣等垫在该处。另经走访,2005年前后,玥庄村周边的钢渣处理企业,也有将少量处理后的钢渣分散的、无序的垫方到该处的行为。

  3.反映的水污染问题。5月27日现场检查,该公司院内南侧建有办公室8间,有行车1台,存放钢材约100吨,无生产废水产生。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下游水井主要用于农田灌溉,不作为生活饮用水。

  当日,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委托中宏生态环保(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处水井水质取样检测。5月31日,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编号ZH2105154),各项污染物均不超标,符合农灌用水标准。

  4.反映涉及的多次上告、街道办挖土、覆土问题。经调阅生态环境部门信访办理情况,曾有村民反映过该处填埋钢渣造成下游水井污染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在调查处理时,也曾委托第三方对该水井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各项污染物均不超标,结果也按程序及时进行了回复。目前,里辛街道办事处对已拆除违建的9.08亩土地,在现有地势基础上进行填方复耕,共填土方4000余方,使该地块达到复耕条件。

  钢城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拟于6月18日前委托第三方对信访反映的填埋处的填埋物取样检测,并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分析和处理。

  槐荫区张庄路104号院内存在乱砍伐树木的情况,自2020年10月份以来打着修剪树木为名,大肆砍伐树木,共计40余棵,要求对违法分子给予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沙某某:159****9257)(附照片)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匡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2.张庄路104号为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家属宿舍区,共10栋楼,由山东如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3.2020年10月15日,匡山街道办事处老屯东路居委会与该小区物业联合向济南市槐荫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提出“槐荫区张庄路104号院内23棵枯死法桐树,存在安全隐患,请求伐除”的申请。

  4.2020年10月,山东如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院内已枯死的23棵树木进行了伐除,排除了安全隐患。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服务中心、匡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如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要按照标准修剪树木枝叶,做好树木养护。对砍伐的树木及时进行补种,2021年7月10日前补种完毕。

  历城区济南首创奥特莱斯占用公众资源经营夜市及垃圾处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方面,大量业主持有商铺长期闲置(8号楼最为突出),另一方面物业管理极其不负责,夜市经营混乱,安全隐患众多。特别是垃圾处理规划不合理、清运不到位问题极为突出。地下车库西北角,大量垃圾堆积如山,不能及时清运;外街西北角一楼正对面,就是垃圾桶集中堆放点,数量多达上百个,严重影响局部环境。

  另外,前期向督查组反映“恳请取缔奥特莱斯夜市,规范奥特莱斯经营秩序,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的建议”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该访受件与第9批【2021】JD1138、第12批【2021】JD1508、第11批【2021】JD1472、第21批【2021】JD3000基本相同,调查情况如下:6月10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唐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1.夜市位于唐冶街道办事处奥特莱斯外铺商业街。济南银石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招商单位,山东璇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夜市管理单位。

  2.山东璇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按《关于印发历城区推动夜间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济历城政办字【2020】24号)文件要求办理夜间经济聚集区建设申请。 3.夜市经营有小吃摊点99家、娱乐百货摊点44家,使用燃气炉具的约有30余家,存在安全隐患。 4.5月22日由济南银石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璇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夜市经营业户联合下发《关于奥莱夜市停止经营的通知》,要求5日(5月22日-27日内)对夜市经营业户办理结算、退费等事宜。目前已清退小吃摊位、百货娱乐摊位20余家。

  5.5月29日,唐冶街道办事处组织访受件协办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和济南银石、山东璇琪相关负责人,在奥特莱斯招商办公室进行会商,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对奥莱夜市停止经营和规范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经过进一步协调,济南银石和山东璇琪两家运营单位达成一致,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夜市商户的日常管理和退场赔偿等事宜均由济南银石负责。 6.奥特莱斯设置两处区域为封闭式垃圾桶临时存放点:一处位于地下车库西北角(该处为封闭区域),垃圾桶数量约40个;另一处位于外街地下车库西北角一楼正对面,垃圾桶数量约40个。每天上午8时至11时,商户集中倾倒垃圾,倾倒结束后由唐冶街道办事处环卫所立即将垃圾收运至垃圾转运站。经现场查看,未发现垃圾桶存在破损、污渍和异味问题,未发现地下车库西北角大量垃圾堆积如山问题。存在部分桶内垃圾清运不到位问题。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唐冶街道办事处采取如下措施: 1.疏堵结合,加大对济南银石的沟通协调力度,督促在对夜市经营业户清理劝退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业户,分类施策,一方面引导夜市经营业户到周边街道夜市经营,另一方面提供优惠措施鼓励夜市经营业户在奥莱商业街“退路进铺”经营。拟于2021年7月1日前完成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 2.区应急管理局发挥区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和唐冶街道办事处加大夜市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坚决予以取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奥特莱斯物业中心负责对损坏的垃圾桶及时更换,对倾倒点每天进行刷洗,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确保无污水和残留垃圾影响环境。

  4.区城市管理局、唐冶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垃圾处置不到位问题立即督促物业整改。

  历下区盛福花园39#楼北侧围墙内有一处垃圾场已3年多存放大量固废垃圾,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干扰居民生活。要求调查核实,进行治理,修复绿化。

  6月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智远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盛福花园小区39#楼北侧围墙内的垃圾场,实为盛福花园小区围墙与济南市苗圃围墙间一处未开发利用的闲置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2019年,根据历下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启动大件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智远街道在此处设立大件垃圾暂存点,现该位置存有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和树木脱落的树枝半吨左右,存有从附近居民收集来的大件垃圾半吨左右。

  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绿化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智远街道办事处对场地内废旧家具于6月20日之前进行清理。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绿化中心对场地进行清理,生活垃圾和树枝已运至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将运至专门的大件垃圾处理厂。已于6月10日清运完毕。

  2.济南市国有苗圃负责对100平方米左右场地进行绿化,预计7月20日前完成。

  3.智远街道办事处在清运完已有大件垃圾后取消该处大件垃圾暂存点,不再在此存放大件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