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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三包”规模?电磁炉一年坏三次 商家只修不换

发布时间: 2024-01-05 09:04:13 来源:新闻中心

  晋江新闻网12月22日讯 买了还不到一年的电磁炉一坏再坏,商家一修再修却不愿包换。近来,晋江金井的洪女士拨打热线反映此事。

  本来,本年1月份,洪女士从金井浪潮百货的家电部购买了一台“九阳”牌电磁炉,价格是459元,其时商家许诺“三个月包换,一年保修”。没想到,5月份时,电磁炉就呈现了电路毛病,商家保修了一次;10月份,相同的问题又呈现了,商家又保修了一次;就在前几天,电磁炉再次“停工”,这一回,洪女士也不干了,她直接把电磁炉拿给商家,要求退换。“一年来坏了三次,再修也再坏,过了保修期再来修岂不是要自掏腰包?”洪女士怒火中烧地说。

  但是,对此,浪潮百货家电部却有不同观点。“每次修补时都已修好,并验收过,不否定她在操作的流程中有不正确运用的行为。”浪潮家电部主管朱先生说,电磁炉归于大功率电器,要独自运用一个插座,假如在同一条电路上运用许多电器,电压必定会升高,导致电路损坏。关于洪女士置疑的电磁炉质量上的问题,朱先生否定说,产品出厂时都有通过3C认证,可以出厂阐明质量必定没问题。

  那么,该电磁炉究竟能不能换呢?记者就此咨询晋江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颜晓帆说,依照我国“家用电器三包规则”,在“三包”有用期内修补两次,仍不能正常运用的产品,顾客可凭修补记载和证明,互换同类型同标准的产品或按有关法律法规退货。但是,当时实施“三包”的产品目录中,并不包括电磁炉。

  一起,洪女士在向金井工商所投诉时也被这样奉告。鉴于洪女士的电磁炉行将过了一年的保修期,工商所调停将保修期再延长三个月,过了这三个月的保修期,电磁炉再坏修补时就要付费了。对此,洪女士并不满足。

  最终,通过记者的再次调停,朱先生表明,将进一步联络厂家,看能否将运用过的电磁炉再收回,假如厂家答应能换就给换。(记者_柯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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