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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3年~2024年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发布

发布时间: 2023-12-31 01:22:44 来源:最全电竞比分网

  省发改委日前确认2023年~2024年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方针及有关事项。

  采暖用电单表计量、独自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践对所在地供电部分提出申请,在3种计价方法中,自主挑选最经济的计费方法。

  平段电价计价方法:采暖用电不履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约束,用电价格0.477元/千瓦时。

  用电量计价方法:采暖用电不区别峰谷时段,不履行阶梯电价,采暖期用电量在各市发改委确认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采暖期用电量额度=2600千瓦时/月×采暖期供暖月),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履行。

  峰谷时段计价方法:采暖用电履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约束,不履行阶梯电价。其间,峰谷时段划分为:峰段,8时至20时;谷段,20时至次日8时。用电价格为:不满1千伏,峰段0.507元/千瓦时,谷段0.2862元/千瓦时;其他电压等级,峰段0.497元/千瓦时,谷段0.2802元/千瓦时。

  采暖用电与日子用电未实施分表计量的“煤改电”居民家庭,以采暖期开端前8月份和9月份的月均日子用电量为根底电量,采暖期内每月超出根底电量部分视为采暖用电量。根底电量按居民日子用电价格履行,采暖用电量按单表计量、独自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用电量计价方法履行。

  省发改委要求,各市发改委、电网企业加强方针宣扬解读,让用户精确了解“煤改电”电价方针。2023年~2024年采暖期完毕后,各市发改委要对“煤改电”电价方针履行情况做全面评价。(何宝国)太原日报